福鼎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选择性服务、殡葬用品收费管理的通知鼎民〔2024〕43号福鼎市民政综合事务中心: 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进一步规范我市殡葬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殡葬事业公益属性,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下发〈殡仪馆收费项目清单指引〉和〈殡仪馆选择性服务收费项目禁止目录〉的通知》《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鼎发改价格〔2024〕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局党组研究,现就我市殡葬选择性服务、殡葬用品收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殡葬选择性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二、殡葬用品收费项目及标准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15日起执行。 福鼎市民政局 2024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