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国消费者协会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9月9日晚,福建省消委会联合福建融媒体中心在“闽江之心”海丝广场举行《消法》30周年宣传暨中消协“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福建)启动仪式。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潘海峰、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张元榕、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副董事长陈加伟等相关领导及福建全省各市县的百名总编记者、全省九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消委会秘书长等齐聚一堂。 活动现场,启动了《消法》实施30周年宣传暨中消协“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福建)和《〈消法〉同行三十年》栏目。 《消法》实施30周年宣传活动和中消协“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的开展,对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提升经营者社会主体责任意识、促进消费环境健康有序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为此福建省消委会启动了《消法》三十周年宣传系列活动,其中联合福建新闻广播开设的《〈消法〉同行三十年》栏目就是系列活动之一,接下来还将针对全省融媒体百名记者开设《消法》讲座、我与消法三十周年主题征文等系列活动。 借此契机,福建省消委会还联合全省各级消委会共同开展中消协“3·15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活动以经营者自愿参与、消协积极倡导、质量优先为核心指导原则,旨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放心、暖心的购物环境,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推动消费环境的持续优化。活动于2024年9月10日0时正式启动,9月15日24时结束。活动现场,福建省消委会还优选了9家企业代表登台进行了诚信承诺,彰显了企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定承诺。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不仅关乎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是维护市场秩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随着新消费业态、新消费模式的不断涌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将面临更多挑战。福建省消委会将带领全省各级消委会不断适应新变化、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消法》及《消法实施条例》的宣传,以放心消费在福建为主线,依法履职,为持续提升我省有序健康的消费环境提供助力。(张轩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