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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5 12:00:27    分享到:

2023年,福建法院深刻把握知识产权审判“政治性强、专业性强、创新性强、国际性强”特点,深化理念变革、制度创新、素能提升,把“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落到实处,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保护力度,以法治之力支撑和服务技术、产业、制度创新,进一步提升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成效。

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基本情况

2023年,福建法院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大局职能作用,做实严格保护、能动司法、统筹协调,努力提高案件审判质量、效率、效果。

(一)案件整体情况

2023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24245件,同比基本持平。其中:新收23060件,比增6.22%;审结21955件;未结2290件。受理的23622件民事案件中:一审21836件;二审1649件;再审审查120件;再审17件。受理刑事案件623件,同比基本持平。其中:一审432件;二审86件;其他105件。此外,受理行政案件34件,审结2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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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全省法院2023年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概况图

(二)知识产权侵权一审案件

2023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侵权一审案件中,新收20616件,比增7.53%;审结19484件。平均审理周期为 48.5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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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全省法院2020-2023年知识产权侵权一审案件收结情况

1.案由分布。商标权纠纷案件8658件,占44.44%,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362件,占1.86%,商标类纠纷共9020件,占46.29%;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3831件,占19.66%,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2975件,占15.27%,著作权纠纷共6806件,占34.93%;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1954件,占10.03%;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333件,占1.71%;其他纠纷1371件,占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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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全省法院2023年知识产权侵权一审案件案由分布

2.地域情况。新收及结案数排名前五的分别均为:泉州、福州、莆田、厦门、龙岩;新收增幅较大的有:莆田41.29%、福州26.1%、泉州14.81%;结案增幅较大的有:莆田16.22%、福州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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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  全省法院2021-2023年知识产权侵权一审案件新收数地域情况

3.判赔金额。平均判赔金额为6.2万元。其中,1万元以下的10387件,占53.31%;1至10万元的8063件,占41.38%;10至100万元的890件,占4.57%;1000万元以上的15件,占0.08%。

(三)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

2023年,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新收1481件,审结1508件,未结141件。占比前五的案由为:商标权纠纷729件,占48.34%;著作权纠纷380件,占25.20%;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206件,占13.66%;不正当竞争纠纷82件,占5.44%;特许经营合同纠纷65件,占4.31%。各类型纠纷一、二审占比成正向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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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全省法院2023年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案由分布

(四)案件呈现的基本特点

1.案件纠纷类型相对较为集中。民事纠纷案由主要集中分布在侵害商标权纠纷、侵害著作权纠纷以及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刑事案件主要受理法院为泉州、莆田地区,占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泉州、莆田地区平台经济活跃,权利人维权意识增强,侵害商标权、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等纠纷案件数量增多,泉州、莆田两级法院新收案件数逐年递增。

2.专利纠纷案件审理堵点凸显。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标准与司法标准较难统一,循环诉讼、程序空转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专利在诉讼中无效宣告程序与民事诉讼并行,无论是中止审理导致的“周期长”,还是先行驳回起诉导致的“程序空转”“一审白忙”,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程序、资源浪费,有一定数量的案件因二审期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被最高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起诉;专利纠纷案件所涉领域越来越广泛、技术方案越来越复杂,例如涉及算法、产品制造方法过程中的技术信息、电化学领域通过理化参数限定技术特征等,技术事实查明耗时长。

3.损害赔偿确定标准较难统一。知识产权案件总体标的额不大,合理平衡权利市场价值与社会公共利益关系,依法合理确定罚过相当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仍是当前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难题。部分权利人不注重收集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结果证据,亦未充分说明赔偿理由,导致侵权所致损失及侵权获利具体数额难以查明,而采用法定赔偿确定损失存在一定主观因素,认定标准不够统一。

4.维权牟利倾向一定程度存在。一方面,权利人维权牟利倾向与创新创造创业动力存在一定程度失衡,有的企业同期提起数百上千件“维权”案件,甚至“一事两诉”“拆分案件”,边“放鱼”边“收割”,诉讼“维权”获益甚至高于正常经营。另一方面,大量小商户缺乏侵权判断的基本能力、手段,致使其在商业活动中无法主动、充分、完全辨别流通商品是否存在侵权可能,且小商户经营管理不规范、证据保留不完整,致使其在涉诉时的合法来源抗辩难以成立。上述情形一定程度上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不利于小商品经济发展壮大。

二、深化严格保护、能动司法、统筹协调理念,以“更优质效”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擎稳筑牢“发展新质生产力”基石

树牢、践行“如我在诉”意识,在确保公正前提下做实提质增效,更好更快查清争点、化解矛盾、兑现权益、定分止争。

(一)遵循权利市场价值,严格加大赔偿力度。依法正确适用恰当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确定方式,确保罚过相当。斐某公司与卡某高公司等商标侵权纠纷案,考虑到侵权主观恶意、攀附意图明显且侵权涉及地域广,数量多,二审适用法定赔偿将赔偿金额由100万元调整为350万元。合理考量行为人侵权恶意明显、侵权情节严重等惩罚性因素,依法提高侵权损害赔偿额。“新某伦”商标侵权案,考虑侵权恶意、规模,适用惩罚性因素确定200万元赔偿额;弗某西龙公司(浪琴表公司)与鼓楼区某电子商务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考虑惩罚性因素确定赔偿额23万元。对以侵权为业、重复侵权、恶意侵权、规模侵权等符合惩罚性赔偿要件的,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厦门中院出台《关于侵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工作指引》,依法规范适用惩罚性赔偿,2023年在五起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判赔额总计712.035万元。

(二)积极源头化解纠纷,敢发善发司法建议。针对个案、类案发生原因总结治理举措,促进矛盾纠纷“实质解决”“一次解决”“源头解决”。福州中院成功化解全省首例中国、印尼“两国双园”园区企业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纠纷,妥善化解可能引发的批量连锁纠纷。莆田城厢法院联合相关部门促成音集协与全市91家大中型卡拉OK经营者达成和解,并签订《著作权许可协议》,实现纠纷源头解决。重视司法建议在前端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从个案办理、类案分析中“溯源”提出对策,以司法建议“小切口”参与社会治理“大文章”,实现“办一案治一片”的良好效果。厦门、南平中院就集群企业注册登记问题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泉州泉港法院发出涉非遗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建议“三联单”,依法规制滥用涉非遗商标行为;莆田仙游、涵江法院就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地域集中问题,分别向莆田仙游县龙华镇人民政府、涵江区商城管委会发出司法建议,上述司法建议均取得良好治理成效,莆田、南平法院各有1条司法建议被评为“2023年度福建法院优秀司法建议”。龙岩连城法院“‘三联’护航知识产权创新驱动发展”获评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

(三)能动用足证据规则,努力化解举证难题。充分发挥行为保全、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制度效能,用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证据提交、证明妨碍等制度,及时固定、完善证据,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网某公司与深圳某科技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采取证据保全、调取证据等措施及时固定证据,通过举证责任分配化解软件源代码密点比对困难,相关做法受到最高法院肯定。“公猪气味剂”方法发明纠纷案,对未施行“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统一登记管理制度”的专业领域相关检测结果依法进行审查并予以采信,依法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汉斯某雅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通过保全措施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一揽子解决双方在中国大陆的所有商标纠纷。

(四)深化技术调查制度,高效查明技术事实。福州、厦门、泉州三个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知识产权技术类民事案件2031件(福州473件、厦门358件,泉州1200件),审结1840件(福州451件、厦门306件,泉州1083件)。三个知识产权法庭共103个案件指派技术调查官参与审理。通过运用技术调查官深度参与调查取证、勘验、保全、庭审、鉴定、合议等诉讼程序,高效查明技术类案件“技术事实”,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性、科学性。舜某光电公司与福州某光电公司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由技术调查官主持产品勘验、演示和技术比对,并出具技术分析报告,从而省略委托鉴定环节,最高法院支持了该比对方法及认定的技术事实。

(五)统筹协调平等保护,积极融入国际治理。积极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构建开放包容、平等公正的知识产权国际规则,敢作善作创造性、引领性司法裁判,增强国际治理规则引领力,助推创新主体融入国际竞争,营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良好国际环境。依法平等保护涉外权益,涉“费列某”商标侵权纠纷案,促成相关商标纠纷案件一揽子化解,有效遏制商标抢注及链条式侵权行为,费列某公司来信致谢。福建高院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调中心继上海高院之后,与中国合作的第二家省级法院,通过双方合作,为探索多元化解决涉外知识产权争议新路径,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利条件,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更强吸引力。目前,共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调中心委托委派调解案件16件,调解成功8件。泉州德化法院委派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调中心成功调解首批3起涉外知识产权案件,系全国首家通过中院委托调解成功的基层法院。

三、强化高新技术、重点领域、特色产业保护,以“更深聚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培实育厚“发展新质生产力”沃土

强化创新成果保护规则引领和价值引导,助推创新特别是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赋能、整合其他生产要素,产生乘数、倍增效应,服务保障新时代福建创新型省份建设。

(一)强化技术创新保护,助力科技自立自强。发挥技术类案件集中管辖优势,加大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科技成果、重点领域保护力度,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强化科研人员、科创成果司法保护,助推培育具有创新优势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福建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坚持问题与目标导向,全面梳理全省法院新能源行业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形成《福建法院涉新能源行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的报告》,进一步加强新能源行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审理各类技术合同纠纷案件,加强守约方合法权益保护,合理认定技术成果开发、转让、许可、质押、咨询等利益分配及责任承担。东某汽车公司与双某汽车公司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纠纷案,认定违约方责任时综合考虑技术类合同自身固有商业风险、违约方过错程度、合同约定违约责任及双方对市场的合理预期,科学合理确定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合理平衡技术发展与责任承担。

(二)加强数据纠纷研判,助推福建数字经济。加强涉数据开源、数据确权、数据交易、数据服务、数据云存储等案件审理研判,为福建数字化转型升级,做优做强做大数字经济,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妥善审理涉“小红某”“阿里某巴”等网络平台数据侵权案,有效衡平数字经济环境下AI产业等发展过程中对海量数据利用的边界,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蓬勃健康发展。行某公司诉固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固某视频软件”内嵌“文件MD5值管理器”,具有帮助他人规避MD5值检测机制的故意,客观上使得复制、修改等侵害他人著作权的违法行为成为可能,认定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该案被评为“2023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三)推进种业创新保护,筑牢农业安全防线。“种粒虽小”,却关乎“国之大者”,事关民生福祉。强化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制止未经许可生产、繁殖、销售或者重复使用繁殖材料行为,打击在商业制种、育种中生产、繁殖授权品种或将授权品种作为亲本组培、杂交行为。华某公司与福建种某公司等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启动“DNA分子检测”亲子鉴定,以NY/T1432-2014《玉米品种鉴定技术规程SSR标记法》为标准进行技术比对,有效解决技术事实认定难题。四川某柑桔公司与某农业公司植物新品种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细化植物新品种临时保护期使用费参考因素,准确确定临时保护期使用费。不断加大育种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等涉种子违法犯罪行为。被告人龚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在缺乏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出具涉案种子系伪劣产品的情况下,结合农业农村局组织具有高级职称及相关专业从业经历的专家实地取样作出的田间现场评估意见、多名农户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言词证据,认定系伪劣产品并对被告人依法定罪量刑。

(四)重视特色产业保护,立足传统创新发展。加强陶瓷产业司法保护,泉州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陶瓷知识产权案件158件,审结144件,诉讼标的额1267.56万元,调解撤诉率67.18%。2023年2月、2024年3月,陶瓷知识产权司法创新机制连续两年获评2022年、2023年泉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最具获得感”十大举措。探索建立“1个月”简易程序审理机制,平均结案时间下降至38.64天。加大对汲取优秀传统文化推进陶瓷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保护力度,“山水罐”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认定在传统元素基础上的创新作品应受著作权保护,合理确定传统文化著作权权利边界、保护方式,充分发挥司法规则引领、赋能优秀文化。加强涉茶产业司法保护,南平中院设立“三茶法治驿站”“三茶”法官工作室,出台《服务保障“三茶”融合发展十二条举措》,助力茶产业品牌建设,依法支持、引导涉茶市场主体争创知名商标、注册地理标志商标,严惩涉茶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与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有机融合,全力打好“特色产业牌”;审结涉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27件,严厉打击假冒“瑞某”“溪谷留某”等知名茶商标犯罪,最高罚金数额达九十万余元,妥善审结非遗传承人邱某某建盏作品著作权侵权案,护航传统手工技艺创新发展。

(五)合理平衡私权公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强调严格保护,亦要谨防权利不当行使,准确把握私权保护与公益保护、促进创新与公平竞争关系,促进生产要素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福粿”商标侵权纠纷案,认定商标权利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将与泉州非遗名录“浮粿”相近的“福粿”,作为特色小吃通用名称使用,合理平衡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有公共属性标识的注册商标权利保护与社会公共利益维护。准确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衡平技术创新与维护竞争秩序,综合运用“比例原则”对竞争行为是否正当作出认定。干某公司诉华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对将他人在先使用且具有一定影响的标识恶意抢注商标、剽窃他人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并提交海关备案的行为,认定构成不正当竞争。加强商业秘密司法保护力度,省法院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出台《福建省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共同遏制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网某公司与深圳云某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认定计算机软件源程序并不因软件登记和软件产品发行而丧失秘密性,仍处于保密状态的软件源程序构成商业秘密予以保护。

四、加大队伍建设、改革创新、调研宣传力度,以“更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激活焕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动能

持续推进队知识产权审判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以改革创新思维、办法解决新情况新问题;聚焦专项工作、重点领域深化调研,强化司法保护宣传,释放正向能量,深层激活“发展新质生产力”要素。

(一)锤炼过硬政治品格,夯实专业审判素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省法院举办全省法院业务培训、强化发改分析、编写裁判要旨,派员到最高法院挂职锻炼,充分运用“法答网”“闽法问道”“人民法院大讲坛”等平台提升审判队伍专业能力。福州中院联合福建师范大学举办首届“闽都知产论坛”,聚焦热点、难点问题深研细学;厦门中院承办海丝中央法务区论坛知识产权平行分论坛,就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深入研讨,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持。省法院民三庭被国知局、最高法院、最高检、公安部等五部门评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省法院民三庭、泉州中院知识产权庭、思明法院民三庭被最高法院评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先进集体”。

(二)深入推进协同保护,整合提升过硬合力。与省知识产权局合力打造升级“知创中国”线上平台,持续推动全省三级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中心实质化运转,全省建有司法协同中心9个、司法保护站30个,入选福建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典型经验。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改革,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同配合,实现司法理念、办案规则协同、融合。省法院与省检察院协同推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知识产权案件中应用,妥善审结李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廖某某、某资产管理公司、詹某侵犯商业秘密罪系列案,充分运用“三合一”审判优势,对涉案技术是否属于刑法保护商业秘密、获取技术非法性等专业问题作出认定。福州、宁德中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完善技术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充分发挥协同保护合力,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厦门思明法院协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设立“海丝中央法务区知识产权专业调解室”。漳州中院打造全市基层法院协同矩阵,提升“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效能,长泰法院委托近邻法院协同调处案件37件,漳浦法院委托近邻法院协同调处案件27件、送达10余件。泉州晋江法院与市监局、工商联及20余个行业协会共同成立“晋江市行业知识产权发展保护联盟”,推进晋江“品牌之都”全面升级。

(三)健全多元解纷机制,能动推进高效解纷。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健全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厦门、漳州中院探索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共移送调处专利纠纷30件、司法确认行政调解协议9件。厦门中院依托协同中心,联合多方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审结案件159件,调撤105件,调撤率66%,并促成上诉至最高法院系列纠纷提前化解。莆田两级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诉前委派案件1883件、调解成功747件,诉中委托调解78件、调解成功19件。龙岩新罗法院打造诉调融合平台,与阿里巴巴、淘宝、天猫、淘特等16家电商平台就高频涉诉企业纠纷先行调解。龙岩连城法院建立“解纷联盟”,成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打造“基层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诉前调解”四张网络。

(四)持续优化审判模式,全力缩短审理周期。依法规制管辖异议滥用;妥善处理知识产权行政确权、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程序并行问题,权利稳定的依法及时作出裁判;推进专利纠纷实质性解决,防止循环诉讼、程序空转。厦门中院制定知识产权案件小额诉讼程序工作指引,确立“立案分流+庭审集中+文书简化”简案快办模式,平均提速33%,形成3类2项要素式裁判文书模版,近50%案件庭审结束后快速出具文书,平均审理周期同比缩短23天。泉州中院推行“繁简分流+类案合并+审助分离”,平均审理周期同比减少9天。龙岩中院打造“速裁+快审+精审”三梯次立体化审理模式,一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18天;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深度运用,“岩法云诉通服务平台”获评“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法院创新案例”。

(五)深化调查研究工作,促进成果转化应用。省人大、省法院调研组赴上海、海南及福州、厦门、泉州等地调研,省法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监督。省法院高质量完成省法院党组重点调研课题“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首善之区建设研究”等4个调研课题,出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3篇调研文章分别被《中国审判》《人民法院案例选》《法院调研内参》刊用,1篇论文在参加省诉讼法学会征文比赛获一等奖。厦门法院12篇学术论文获省级以上奖项;1个案例被《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该案裁判文书获“2022年全国法院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和垄断案件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互联互通视角下互联网平台“围墙花园”行为的认定与裁判路径》论文获评全国法院第三十五届学术讨论会一等奖。泉州法院2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2篇论文获评全国、全省学术讨论会奖项。莆田法院关于知识产权诉源治理的调研报告在《福建政法调研》刊发。

(六)强化司法保护公开,奏响知产保护强音。省法院应邀在厦门“金鸡电影论坛·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上发言,为促进文娱事业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举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度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公开发布2022年福建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例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针对不同市场主体提出15条对策建议,引导市场公平竞争。全省法院广泛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法治宣传“六进”活动,弘扬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等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泉州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泉知交响”展厅,多视角、多领域、多层次、多方位展示泉州知产文化,拍摄制作商标普法情景剧、《让创新涌动 奏泉知交响》《行法治之力 护创新之举》专题宣传片,以多媒介普法宣传矩阵唱响“泉知声音”,作为全省司法系统唯一部门参选中宣部2023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优秀团队。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福建法院要准确把握严格保护、能动司法、统筹协调的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理念,探索深化“有利保护、有力保护、有效保护、高效保护、重点保护、平等保护、诚信保护、协同保护”,紧密契合新时代创新驱动发展需求,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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