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清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率先开展市场主体强制退出的试点任务,探索推进市场主体强制退出改革工作。 一是部门联动,有序推进。精准筛查确定143户吊销未注销企业,组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人民法院、自然资源局、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文旅局等部门,对企业的有关税务、社保、不动产、劳资、诉讼纠纷等情况进行联动审查审核,对符合强制注销条件的88家企业,正式启动强制注销“僵尸企业”程序。 二是依法推动,合规高效。严格依据《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关于建立“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联合审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明确强制退出的适用对象、基本程序,办理流程、各方责任和救济渠道,尊重和保护企业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依法保障退出市场主体和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对可解散可不解散的公司,坚决不解散。对可清算、也可重组的公司,鼓励引导企业重组,确保在市场化、法治化的轨道上依法有序进行。 三是加减互动,激发活力。强制退出改革试点加快了全县市场主体新陈代谢的脚步,进一步释放了社会资源,清流城镇工业联合社等多家企业通过高效化的退出机制,实现市场主体转型升级。同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六最”营商环境,大力实行“网上办、掌上办、预约办、邮寄办、智能办”,全面实行企业开办服务“智能化”,线上“一网通办”与线下“一窗通办”结合,进一步激发市场内生动力,真正做到让市场主体“进得来、退得出、活得好”。今年以来,全县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391家,其中企业新增452家,同比增长26.97%。( 叶庆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