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宁德市局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宣贯

来源:宁德市市场监管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0-17 17:30:37    分享到:

10月12日,宁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宣贯,蔡建卫副局长及相关科室和有关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参加了宣贯会。

image

据悉,2022年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2号公布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共五章39条,规定了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主体责任及生产全过程控制的具体要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要建立原辅料控制、生产关键环节控制、检验控制以及运输交付控制等制度,销售者要建立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制度。

image

同时,明确了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管理制度、标签标识管理制度以及法律责任。对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公告的原辅料和添加剂,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作为原辅料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或者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生产食品相关产品的,最高处二十万元。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