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都市报报道 记者从福州市医保局获悉,日前,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制定《医保政务服务“全市通办”事项负面清单》,优化提升了医保服务“全市通办”事项,除纳入负面清单的事项外,其他医保服务事项都可跨地区办理。参保群众选择到医保窗口现场办事的,不受参保地、户籍地限制,可向任一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 对列入“全市通办”服务的事项,可通过“现场指导+全程网办”“自助机办理+现场出件”“当场受理+现场反馈结果”“跨地区收件初审+寄递服务”等服务模式办理。 ![]() 此外,福州市将完善规范“省内通办”,各管理部设置“省内通办”服务专窗,同时承载“异地代收代办”功能,实行“现场指导+全程网办”“异地收件初审+寄送服务”服务模式办理。同时,参保群众在省“e政务”自助服务一体机,可自助办理“省内通办”事项。 ![]() 在“跨省通办”方面,目前“跨省通办”事项中涉及医保事项共8项,可通过“全程网办”为主“邮寄办”为辅等形式实现。省外办事群众申请办理“跨省通办”事项的,由管理部窗口现场指导办事群众“网上办”业务,需要与省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沟通协调的,协助做好业务衔接。我市参保人员在省外通过线上渠道申请办理“跨省通办”事项的,由管理部在规定时限内审核办结。 ![]() 办理“全程网办”事项,可登录闽政通APP、e福州APP进入“医保服务”,或扫二维码按要求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