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多地发生,已有十几家金店向协会报告:有外地团伙,买足金首饰(手镯、戒指、项链),金额都是4万多元,付款方式都是手机银行转账,核查也确实到账,当你再取这笔货款时,该款已被公安冻结。货款被冻结,货品被拿走,金店因此损失。这实际上是金店遇到洗黑钱的团伙了,大家立即警惕起来,注意防范! 防范建议: 1. 此案特征:4万多元,有金手镯,手机银行转账,购买人姓名与持卡人姓名不一致。 2.结算付款时,核对购买人身份证姓名与手机银行卡或信用卡持有人姓名是否一致,如果发现不一致,不管什么理由,都取消交易。 3.如遇货款被冻结,请及时与银行联系,通过银行找到冻结机关,向冻结该款的公安说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