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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投诉热点(三)谨防体验式消费陷阱

来源:福建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3-21 08:57:44    分享到:

2021年度,福建消委会共受理消费投诉60005件,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类投诉5014件,占总投诉量的8.36%、占服务类投诉的27.25%,与2020年同期相比,投诉量增长了55.52%,居服务类投诉之首。其中美容的体验式消费很具代表性、典型性,同时也是维权的难点。

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医疗美容消费越来越受到求美者的喜爱,由于当前整形美容商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因医疗美容引发的消费纠纷层出不穷。主要问题表现为:

一、医疗美容服务不规范,甚至发生人身伤害等严重事故;

二、一些美容机构混淆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超范围开展美容项目;

三、机构内美容师、执业医师等人员没有相应资质,不符合要求;

四、不规范使用辅助产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

五、发布虚假医疗美容广告;

六、以免费体验、免费试用、赠送小礼品、抽奖等方式,诱导消费。

案例

消费者刘女士在厦门京都薇薇专业美容美体有限公司体验乳腺按摩项目时,商家提供免费的乳腺检查,后告知刘女士其乳腺存有结节和硬块,情况严重,须马上进行按摩治疗,并向其推荐店里的古法按摩服务,刘女士当场购买了价值2980元的按摩套餐。事后,刘女士去医院做B超及靶向检查,诊疗结果显示未有结节和增生问题。故认为商家存在消费欺诈,要求退款并给予三倍赔偿,协商无果。经厦门消保委调解,商家予以全额退款。

福建省消委会提醒:根据《消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服务方式,自主决定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前,应要求美容机构将实施项目的适应症、禁忌症、美容效果、医疗风险、医用材料、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和注意事项等如实告知,必要时要求出具书面说明或写入合同中,再慎重考虑是否接受服务,切忌贪图小便宜或者轻信虚假宣传,应根据自身消费能力理性消费,并索取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销售发票等相关资料。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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