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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十二条措施充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储白珊、潘怡孜 发布时间:2022-03-04 07:20:25    分享到:

据福建日报报道(记者 储白珊 实习生 潘怡孜)市、县(区)自主招聘教师,建立师资需求预警机制,定期发布师范生培养和师资情况,连续补助特定地区音体美教师……2日,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我省将采取6个方面12条措施充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

  根据《若干措施》,我省各地将依标足额核定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严禁任何单位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各地将研究制定本地区年度教师补充计划和中长期教师补充规划,提升教师补充工作的精准性。省教育厅将建立师资需求预警机制,定期发布全省师范生培养和各市、县(区)师资情况。

  在加快配足配齐紧缺教师方面,各市、县(区)每年补充的中小学思想政治、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劳动、特殊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将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30%,其中音体美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15%。各地可将本地紧缺学科教师纳入当地急需紧缺人才目录,通过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考核等方式招聘。

  今年起,省级财政将按照每位教师每年2万元的标准,连续3年对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补充的公办中小学音体美教师的工资性支出进行补助,推动当地及时补充音体美教师。

  在扩大教师补充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方面,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将可以直接面试考核进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同时,我省鼓励各地吸引高水平大学非师范专业优秀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

  根据《若干措施》,今年起我省不再统一组织安排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县(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省里每年提供一次新任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各地可视需要使用笔试成绩。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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