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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学校课后服务新规 明确各时段预收费标准

来源:厦门网 作者:马庆伟 发布时间:2022-02-21 05:54:32    分享到:

18日,厦门市教育局联合市财政局、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鼓励各校开展午休托管和初中晚自习,并对课后服务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据了解,义务教育阶段的课后服务包括午休托管、下午课后服务和初中晚自习。从以往各校开展服务的情况来看,着重在下午课后服务。此次发布的新规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午托和初中晚自习,其中,初中晚自习结束时间不得迟于晚上8点40分。

  《通知》明确了各时段服务的预收费标准。自今年春季学期起,公办小学午休托管服务预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90元,下午课后服务120元;公办初中午休托管每生每月80元,下午课后服务50元,晚自习班80元。课后服务预收费均按每学期4个半月一次性收取,待正式收费标准出台后多还少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应减免其服务费用,寄宿生不收取课后服务费,禁止民办校借课后服务乱收费。另外,《通知》规定,中小学承担课后服务管理任务的人员劳务费按照每课时不超过80元的标准发放。

  同时,新规支持学校在下午时段适度引入第三方机构,或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任退休教师、具备资质的社会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到校开展特色课后服务。(厦门网 记者 马庆伟)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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