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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发布疫情防控消费警示:安全健康消费 共同战胜疫情

来源:福建新消费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17 10:35:05    分享到: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疫情防控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疫情期间要科学、合理、健康、安全消费,做好科学防护,严密防范疫情。

“非必要不出门”

中秋佳节是中华民族传统节日,但因疫情来势凶猛,消费者应尽量减少外出,少扎堆、不聚集。外出购物时,一定要加强个人防护,在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自觉佩戴口罩、手套。要注重个人健康卫生,勤洗手,及时接种疫苗。消费者个人健康码或行程码如出现黄色和红色等非正常状况,要立即向所属社区报告并积极配合落实疫情管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可疑症状,一定要及时到附近发热门诊报备就医,途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不抢购不囤积”

疫情防控时期,适当存储一些日常生活用品很有必要,但不要盲目抢购、大量囤积物品。重大疫情面前,市场供求造成价格方面小的波动属于正常,但市场供应不会产生大的变化。广大消费者切勿跟风抢购,尤其是口罩、消毒杀菌等防疫用品和粮油、蛋肉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大量购买既会造成浪费,还会对市场及其他人的正常使用造成冲击。

“正确购买防护用品”

防疫期间,口罩等防护商品成为热销品。部分消费者急于购买,拿到商品以后才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在此提醒消费者选购口罩等防护用品时,应尽量到经营规模大、证照齐全、质量可靠的药店,不要贪图便宜,到流动商贩处选购价格便宜、质量得不到保证的口罩等产品。在网购口罩和防护用品时,应尽量选择知名度较高、信誉较好的网站,保存网上商品交易图片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等信息,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提供证据。

“企业经营要规范”

企业、商超、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要做好经营场所的通风、消毒、防控工作。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体温检测制度,设置体温检测点,对进入经营场所的消费者进行体温检测和登记,发现疑似病例,不得接待,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保持防疫物资及重要民生商品正常价格水平,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等发“疫情财”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疫情防控期间,不信谣、不传谣,对于个别不法商贩存在囤积居奇、捏造散步涨价信息、哄抬物价、未明码标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不法行为的,广大消费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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