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

福建:严禁家委会收“班费”和组织“谢师宴”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林铭 发布时间:2021-09-06 09:43:46    分享到:

福州市教育局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加强家长委员会建设与管理。通知指出,各校要组成学校、年段、班级三级家委会,严禁家委会收取所谓“班费”,严禁家委会组织“谢师宴”、毕业聚会聚餐等活动。

  原则上各校起始年段应组织班级、年段家委会选举,学校家委会要遵循规定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组织选举;已经毕业或离校学生的家长自动退出家委会。同时,学校要抓好家委会成员的学习教育培训,有一套完整的校本课程体系,每学年家委会成员有关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培训不少于3小时。

  学校分管领导、年段长、班主任要加入相应的家委会网络群组,随时倾听意见与建议,引导家委会规范运作。从新学年起,各级家委会不再设立游离于指导监管之外的网络群组。

  各级家委会组织集体活动时,应充分听取家长意见,并事先征得学校、年段、班级负责人同意。严禁家委会收取所谓“班费”,严禁家委会组织“谢师宴”、毕业聚会聚餐等活动,严禁家委会以任何名义向教师赠送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严禁家委会组织教师参加有违师德师风的活动和私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家委会承办集体活动开支确需代收代办的,一律报请学校批准,及时公示。

  学校应结合实际开展家委会代表、优秀家长或最美家长评选活动,但评选结果不作为学生评先评优、推荐升学等涉及公正公平成长环境的依据。(福州晚报记者 林铭)


责任编辑:沙鹏成
首页 | 版权声明 | 网站介绍 | 联系我们 | 公共服务 | 衣食住行 | 日常消费 | 图片 | 视频 | 区域

Copyright © 2020-2029 福建新消费 福建消费网 版权所有
法律顾问: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邱兴亮律师
闽ICP备20009188号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10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