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利兴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含“紧邻狮子山风景区,聚风集气、风水宝地”“占位新城文旅休闲区东部桥头堡风水宝地”“聚风集气、风水宝地”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八)项关于广告不得含有迷信内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周宁县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7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90000元。 |
周宁利兴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含“紧邻狮子山风景区,聚风集气、风水宝地”“占位新城文旅休闲区东部桥头堡风水宝地”“聚风集气、风水宝地”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八)项关于广告不得含有迷信内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周宁县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7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90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