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近年来,医美消费被越来越多的爱美人士所接受,但因未达到预期效果或术后产生不良反应而提起的诉讼也日渐增多。 选取了几个医美纠纷案例, 希望能帮助爱美的小仙女们避开这些医美路上的“坑”! 女子隆鼻却背负高额网贷,利率高达35%。王某想要做个隆鼻手术,但3万元的医疗费对她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在美容诊所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她与一家网贷公司签订了《分期支付协议》,医疗费分12期支付,此外需手续费3600元。 如果逾期,则应每日按照原定服务价格的万分之五支付“风险管理费”,并按逾期次数再支付欠付款项5%的“风险管理费”。 然而,王某因对术后的效果不满意,仅还了一期贷款后就开始拖欠。随后,王某被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 这份《分期支付协议》表面贷款的年利率为12%,但如果算上手续费、风险管理费,利率高达35%,畸高的利率已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最终,法院判决,要求王某支付欠款本金27255元及利息,依法下调了计息标准。 擅用客人照片做广告,医美机构被判道歉赔偿。 陈某曾在厦门一家整形医院进行鼻整形,她授权该整形医院使用自己的肖像用于广告宣传。 不料,陈某的朋友准备在另一家诊所做美容手术,意外发现大厅电视播放的广告中使用了陈某的照片。 陈某得知后,到这家诊所交涉未果,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下架照片并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 诊所在经营场所以他人的肖像作为医美整形美容效果的病例进行宣传使用,明显带有营利的目的,侵犯了被使用人的肖像权,造成他人的财产损失。最终,判决这家诊所停止侵权,下架所有侵犯林某肖像权的照片,向林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合计2万元。 诊所资质合作转让,行医者竟没有从业资格。 此前郑某与刘某签订《整形诊所合伙协议》,约定合伙经营一家诊所。 不久后,该诊所经核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020年3月,该诊所、刘某与杨某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将该诊所交给杨某经营和管理。 因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问题,几个月后,卫生管理部门向该诊所发出一份《卫生监督意见书》。 随后,杨某为此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合作协议》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 庭审中,杨某确认其没有医师从业资格。 法院审理认为 这是一起医疗美容机构非法有偿出借医疗机构资质给个人经营的案件,反映出行业内的空挂现象,医美机构虽有资质,但只是一个空壳,真正行医的可能是没有行医资格的社会人员。最终,法院判决,认定双方的《合作协议》无效,刘某、诊所连带返还杨某保证金10万元。 行业观察 行业乱象,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颜值经济”蓬勃增长,旺盛的需求虽然促进了“医美”市场的发展,行业乱象问题也备受社会关注,这不仅严重损害了美容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医疗美容机构及行业的健康发展。2020年至今,我院共受理涉医美机构案件93件,案件数量与几年前相比明显呈上升趋势,主要涉及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及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等。对于正规医美机构而言,要提高整形美容外科医生准入门槛,必须规范化培训,取得相应资质后才能够上岗执业;对于非法医美机构而言,应该加强监管,加大打击力度,增加违法成本。 法官提醒 结合审判实践,法官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医美服务时,可用“3招”维权。 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可要求接待人员提供机构资质证书及具体接诊医生的资质证书,并在诊疗过程中注意固定术前术后照片及病历材料证据,便于日后维权。 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与机构签订合同。有的消费者为保护隐私使用化名签订合同,导致之后维权时举证困难。另外,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医疗机构免于承担责任的条款要特别注意。 要对自身财务状况进行准确评估,不要超过自身经济水平、承受能力贷款进行医美消费,注意留存消费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