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网—福建新消费讯 6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闽银保监罚决字〔2021〕24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黄晓林、陈娟、李容存在理财产品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投前调查不尽职;未按工程进度发放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依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十五条,《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等规定,中国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于6月15日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合计处以100万元罚款;对黄晓林给予警告;对陈娟给予警告;对李容给予警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