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屡屡爆雷的 长租公寓行业 迎来强力监管 国家出台新规! 事关住房租赁! 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经国务院同意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 《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 从加强从业管理 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 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等7个方面 对从事转租经营的轻资产住房租赁 企业明确了监管措施 近年来,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 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租金水平稳中有降 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部分从事转租经营的 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 利用租金支付期限错配建立资金池 控制房源、哄抬租金 有的甚至利用承租人信用 套取信贷资金 变相开展金融业务 近期,少数住房租赁企业资金链断裂 严重影响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国家出手了,重拳整治! 一起来看看详细规定! 01加强从业管理 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自然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其名称和经营范围均应当包含“住房租赁”相关字样。 02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 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除市场变动导致的正常经营行为外,支付房屋权利人的租金原则上不高于收取承租人的租金。 03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 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在商业银行设立1个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向所在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备案,并通过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超过3个月的,或单次收取押金超过1个月的,应当将收取的租金、押金纳入监管账户,并通过监管账户向房屋权利人支付租金、向承租人退还押金。 04禁止套取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住房租赁企业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不得将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相关内容嵌入住房租赁合同,不得利用承租人信用套取住房租赁消费贷款,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05合理调控住房租金水平 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租金监测,密切关注区域租金异常上涨情况,对于租金上涨过快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稳定租金水平。 06妥善化解住房租赁矛盾纠纷 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调解机制,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 07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 城市政府对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承担主体责任。 这意味着今后房东、租客权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障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