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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三台显示屏运输途中全破损 快递最终赔偿9000元

来源:厦门日报 作者:薛尧 发布时间:2021-01-13 09:26:52    分享到:

  邮寄三台显示屏,结果全部损坏了,快递公司一开始还不愿意按照约定进行赔偿。近日,市民陈先生拨打本报热线968820,称自己遇上一件这样的烦心事。快递公司则表示,客户运送了3台显示屏,其中一台符合全损的要求,所以双方在赔偿金额方面不一致。


  12日下午,经过记者协调,德邦快递方面与陈先生达成协商,愿意赔偿每台3000元,共计9000元的显示屏费用。


  市民投诉


  货品在运输途中损坏寄三台坏三台


  “当时快递员取货,我还特地叮嘱他一定要包装好,结果还是出事了。”11日上午,记者联系上陈先生,他告诉记者,自己从深圳方面购买了多台显示屏用来拼接显示屏墙,但其中三台尺寸与购买的尺寸不符,所以在2020年12月14日,他在集美区九天湖路附近的德邦快递站点将这3台显示屏邮寄回厂家,每台价值3750元。当时快递员承诺会将物品包装好发货。


  “在现场,我有询问快递员如果货物出现损坏,是否会有赔偿,对方告诉我,只要支付保险费用,如果显示屏出现损坏,可以按照一台3000元进行赔偿。”随后,在支付完275元邮寄费(含保险费)后,陈先生就将这三台显示屏交给德邦方面处理。


  不承想几天后,陈先生收到收件方电话,称收到的三个显示器均有出现屏幕破损、划伤、磕碰等问题。“我当时非常气愤,就立即寻找到德邦投递点进行询问。”德邦投递点相关工作人员在核对完陈先生提供的图片、合同等证据后,承认了物品是在运输途中损坏,但赔偿金额只能达到4500元,这跟当初和陈先生约定的金额相差了一倍之多。


  快递公司回应


  显示屏属于易碎品


  “显示屏属于易碎品,在运输过程中确实会存在意外破损的情况。”11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德邦快递,相关负责人李女士告诉记者,确实是快递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显示屏受损。经过调查,客户运送了3台显示屏,其中一台是符合全损的要求,可以按照全损金额理赔3750元,但另外两台并不符合全损理赔的要求,目前协商金额在3750元基础上,加上另外两台的检测费用1000元和返厂运费,共计赔偿4940元。但陈先生并未同意此方案。(记者 薛尧)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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