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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检方发检察建议,助力规范二手房交易秩序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叶欣童 发布时间:2020-12-18 09:15:57    分享到:

  连日来,永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接连走访了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并围绕加强执法、加强资金监管、净化二手房中介市场、强化房屋中介市场人员管理等4个方面向县住建局发出一封检察建议,这一系列的行为正是源于今年初永泰县发生的一起二手房交易诈骗案件。


  今年初,永泰县公安局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自己辛苦积攒的购房首付款、定金等款项,被永泰县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林某某非法占为己有,拒不归还,金额高达215万余元。对此,永泰县公安局迅速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该案,应公安机关邀请,永泰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办案组介入该案。


  鉴于本案案情复杂,受害群众较多,涉案金额巨大,永泰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充分利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多次和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引导侦查取证,重点部署研究追赃挽损问题。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后,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下,民警奔赴漳州、福州等地冻结了被告人林某某的房屋两处。


  4月8日,本案移送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从被告人林某某的个人负债,收入情况、现有还款能力、现有财产价值等方面,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同时和审计机构合作,对林某某的财产状况进行全方位审计,认定其行为具有明显的非法占有目的。


  最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了建议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建议判处黄某某五年六个月以上六年以下,并处罚金六万元的量刑建议。目前本案仍在永泰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审理当中。


  随着案件落幕,如何不让更多群众受骗,成了摆在检察官面前又一个现实问题。检察官办案组经检察长批准,先后走访了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向相关监管单位反馈本案中暴露出的问题,针对二手房交易市场存在的不法中介隐瞒资金监管的一般性交易习惯、小规模中介公司内部缺乏有效监管等问题展开研讨,并向监管单位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检察建议,共同维护永泰县二手房交易市场秩序。(记者 叶欣童 通讯员 黄溧)


责任编辑:沙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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